浦安委办〔2021〕9号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2021年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浦东新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浦东站在开发开放30周年新起点上全面开启新征程,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的开局之年。在这个特殊的年份,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方法手段创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为推动浦东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坚持思想统领,全面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有关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在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学习专栏,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政治站位,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浦东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推进落实重点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浦东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完善2021年三年行动任务书,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作用,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闭环整改。建立常态长效的安全生产管控机制,推广普及“样板工程”,着力把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有效的制度措施,确保“攻坚年”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制度规范,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新区安委会组织领导机构和组成人员,修订新区《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明确综合监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4类部门定位,协调厘清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边界和事权,推进本区全面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五)健全考核督查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浦东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和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分类考评细则》,优化安全生产4类部门、街道、镇、区属企业考核指标和考核事项,完善考核标准和要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责任体系现代化建设,推进落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推进安全和发展,落实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各行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执法和管理服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细化责任分界与衔接,避免职能下放、责任“甩锅”。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沪应急行规〔2020〕2号)要求,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有力督促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三、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管控
(七)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完善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清单”。推动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的改造,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化工)、重大危险源等重点企业视频和感知数据的接入,实现实时监测和预警。根据本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配套服务的需要,开展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产业布局规划研究,优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
(八)消防安全领域。持续紧盯火灾高风险场所及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运用挂牌督办、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化综合治理,落实针对性安全防控。持续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整治,推动物业企业及时清理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占道车辆和可移动障碍物。持续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库、人员密集场所、规模性租赁、“三合一”场所、农村自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有效防范超大型城市消防重大突出风险。推动筹建组建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员队伍,整合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加强救援处置实战演练,提升初起火灾救援能力,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
(九)交通运输领域。继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以“两客一危”、校车、渣土、搅拌、集卡车辆为重点,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不断强化路面严管执法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运输、限行闯禁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源头追责以及对企业所属车辆发生重点交通违法情况的清理和重罚。持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易引发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切实扭转涉及行人、非机动车重大事故高发态势。着力强化辖区内事故和违法多发、易发路段及点位的研判与排查力度,排摸整治消除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夜间道路照明条件不足路段、非市政道路、农村道路、开放居民小区等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针对性调整管理导向,强化隐患消除力度。
(十)建筑施工领域。持续推进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报先建、违规压缩工期等严重违法施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强化整治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塔吊、施工升降机、流动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加强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地下管网、修缮工程、拆房工程、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程中的风险防控,加强玻璃幕墙和老旧危房安全监测。组织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建设项目联合执法,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十一)特种设备领域。继续推进居民小区老旧电梯风险评估与隐患整改,加大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公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安全检查力度,推进电梯检验改革试点,确保报检电梯按时按质量检验检测,加强电梯物联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保障居民出行安全。持续强化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集装箱物流企业大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快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重点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对特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投入时间不长等高危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电梯维保、气瓶充装、锅炉改造等高危特种设备单位开展系统风险第三方评价,对存在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十二)其他城市运行安全领域。持续开展燃气领域安全整治,建立健全餐饮行业用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燃气和液化天然气钢瓶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自有产权瓶、超期瓶、报废瓶充装行为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行为,继续推进餐饮行业企业违规使用甲醇燃料行为整治。持续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整治,排查和消除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横幅、建筑物外墙附着物脱落等隐患,加强城市灯光景观安全监测和管理。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防护,完善油气管道动态隐患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和水电燃气地下管网保护机制,推进老公房天然气改造。加强旅游景区、宾馆、旅行社、乡村民宿、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排查。持续开展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粉尘涉爆、受限空间、涉氨制冷、金属熔融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常态化制度,强化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注重治理创新,完善风险预警和社会防控体系
(十三)开展事故灾害风险预警。持续开展气象风险普查,建设完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针对高温、冰冻、雨雪、台风、汛期等季节特点,及时做好事故灾害预警提示。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和管控要求,重点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坍塌、防窒息中毒、防中暑、防触电、防高坠及防汛防台等预警预防工作。加强事故案例警示,加强统计分析,针对事故高发易发的行业类型,及时发布事故风险提示,落实集中排查整治和专项整治等针对性防范措施。
(十四)健全第三方安全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力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安全技术评审、安全监管、安全监测等提供专业精准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提升政府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在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推进基于保险的社会化风险管控机制,推进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发挥保险机构的监督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与保险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良性互动。
(十五)强化社会共建共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要求,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的有效管理,加强部门监管信息共享互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引导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和举报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优化简化奖励程序,鼓励公众、企业员工及其家属通过“12350”安全投诉举报热线、“96119”消防举报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完善执法检查、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公开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曝光力度,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全员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十六)加强典型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企业示范引领导向作用,积极培树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等先进典型创建活动,完善安全生产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先进典型企业守信信息推送力度,提升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对标对表,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进城市安全精细化管理。
五、夯实安全基础,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七)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深入开展“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数字屏媒、短视频平台、手机APP等新媒体,加强典型事故教训和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不断培育安全文化。高质量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日”“11.9消防宣传周”“12.2交通安全宣传周”等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比表彰等活动。
(十八)加大安全科技赋能。围绕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战略,聚焦风险发现和快速处置要求,依托“城市大脑”“一网统管”平台,持续推进“智慧安监”“智慧工地”“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消防”等应用场景和应用模块建设,完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运用以及自动识别推送反馈功能开发。加大电气火灾监控、无线通信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推广应用,推进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城市生命线、市政设施、老旧建筑视频监管、自动识别、自动报警、自动推送和远程指挥处置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安全智能化管理。
(十九)提高安全执法水平。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完善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推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在街镇落地、落实。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决制止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坚决、执法检查宽松软等问题,同时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
(二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对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普查,完善专业救援力量布局,加强基层力量配备,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以市场化、社会化、合同化等手段充实救灾物资储备,分类分层持续动态推进浦东新区总体应急预案、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修订完善。优化应急指挥处置机制,强化实战化应急演练,针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和高危作业领域,经常性开展拉动式、不打招呼演练,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完善预案措施,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处置能力,确保遇到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