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渝经信发〔2016〕71号)(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重大新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16〕100号)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区县初审、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部门会商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公布2016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名单(见附件2)。
各获评单位拟申请2016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的,按照《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于2017年8月12日之前向当地国税、财政部门提交《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申请表》等文件资料进行办理。由市财政局进行终审的,在8月31日前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国税部门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报送市财政局。由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为终审单位的,在10月15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2016]71号).doc
2、
2016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名单.docx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科委 重庆市国税局
2017年7月31日
渝北区经信委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