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室:
为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中国制造2025》年度任务,主要支持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协同能力提升、产业共性服务平台、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4个方面共25项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
(一)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
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测试验证能力、中试孵化能力及行业支撑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
(二)产业链协同能力提升
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任务,按照实施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重点支持信息通信业产业链配套、安全芯片、核心信息技术设备、重点新材料产业、工控系统安全能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中药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及应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等。
(三)产业共性服务平台
围绕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技术基础、标准制定、咨询评估和推广应用等,重点支持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验证平台和行业实验床、非竞争性共性质量问题解决、中药材保障、新材料生产应用、测试评价等公共服务平台。
(四)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
按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针对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风险,生产企业自愿投保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及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发布。
二、支持方式
(一)原则上仅支持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确需国家支持的领域。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资金。
(二)各任务补助资金比例详见《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重点任务汇总表》(附件1),项目补助资金额度视具体情况确定。
(三)按照《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4号)规定,研发类、试点示范类、基本建设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优势企业优先支持;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倾斜。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与各区县和有关单位沟通协调,组织本领域优势企业及单位积极申报,并督促申报单位及时填报《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网址:http://gtt.miit.gov.cn/)。
(二)请各处室严把项目审核关,对经处室论证拟推荐上报的项目,在2017年9月12日前将招标类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评审类项目相关材料(含推荐项目汇总表、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3)报送规划与投资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档同步报送),并对拟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将采取评审及招标两种方式组织。对采取招标方式组织的,请各处室指导企业及时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等网站,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及时做好标书购买和投标竞标工作。
附件:1.
附件1: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重点任务汇总表.docx
2.
附件2: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3.
附件3: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渝北区企业联系科室:渝北区经信委规划投资科 联系人:肖化 联系电话:67820992)
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